近日,成都市政府審議通過了《成都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將根據會議意見修改后發布施行。辦法規定,餐廚垃圾產生單位只能將餐廚垃圾交給依法取得許可的單位收運處理,運輸車輛將使用衛星定位裝置,防止地溝油重復使用。
統一收運 違法將重處
針對餐廚垃圾產生單位將餐廚垃圾交由私人收運的情形,辦法規定了產生單位只能將餐廚垃圾交給依法取得許可的單位收運處理。
按照規定,將通過招投標等公平競爭方式確定餐廚垃圾經營性收集運輸、處置單位,并向中標單位頒發許可證。餐廚垃圾收運須具備一定條件,比如,配備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技術規范的餐廚垃圾專用密閉運輸車輛,并按規定安裝使用GPS等衛星定位裝置等。此外規定,餐廚垃圾不得交由未經許可的單位或個人收運、處置。如果未經許可擅自從事餐廚垃圾收運、處置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單位要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個人要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此前,成都市城管局法制處相關負責人參加《成都面對面》“政風行風熱線”時介紹,擬納入管理的,主要是中心城區以及區市縣政府所在地以及鎮政府所在地的餐廚垃圾,農家樂較為分散,暫不納入。
建立臺賬 防中途轉賣
辦法規定,未經批準,餐廚垃圾收運、處置單位都不得停業、歇業或停產檢修,確需停業、歇業或停產檢修的,應提前15日按管理權限向市或所在地區(市)縣城管部門報告并征得同意。
如果違反了餐廚垃圾收運、處置規定,除了依法給予行政處罰,要實行累計計分制度,并納入城管信用監管系統監管。
辦法還針對餐廚垃圾產生、收運、處理環節較長,監管職責分散在不同部門的情況,提出建立臺賬制度和聯單制度。餐廚垃圾產生、收運、處理單位都要建立臺賬,在產生、收運、處理各環節實行聯單管理,防止出現中途打撈油脂、中途轉賣、中途丟棄等現象。
首座處理廠年底建成
據成都市城管局相關人士介紹,成都被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確定為全國首批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城市。今年底,成都中心城區第一座餐廚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廠將建成。
這座用于處置餐廚垃圾的大型處理廠,日處理能力達200噸。項目主體工藝為高溫好氧發酵工藝。此外,二期工程的日處理量將達300噸,一期工程與二期工程都建成后,可基本解決中心城區的餐廚垃圾處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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